更新时间:2022.10.13
认缴注册资本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至于注册资本的认缴期,要按照现行的注册资本制度,是一种认缴制度。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不再需要工商局的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的数额和认缴注册资本的期限,只要在公司章程中有相关的规
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是公司成立时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根据《公司法》第25条的规定,公司的章程应当明确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的出资时间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否则应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额履
1,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2,
对于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以股东合法所有的货币财产或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实缴出资具有下列法定形式:如果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如果公司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按期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出资认缴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否则股东应当与公司一起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看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