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无效婚姻的法律认定: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认定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的认定及处理有: 1、重婚; 2、近亲结婚,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所缔结的婚姻; 4、早婚,一方或者双方不满足法定结婚年龄。依照相关法
民法典规定,出现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婚姻,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可撤销婚姻是指遭受胁迫的婚姻。婚姻的效力只能由人民法院宣告。
无效婚姻的法律认定: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是: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三种: 一、存在重婚情况的。重婚可以表现为当事人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的。 三、双方或者一方未到法定
婚姻无效可以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婚姻关系当事人指的就是夫妻二人。利害关系人则指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具体来说,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有权提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