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来处理。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
一般行政复议机关会在六十日内处理复议申请并作出决定,该期限自其受理申请之日算起;但是情况复杂,在该期限内不能作出复议决定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处理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在该期限内不能作出复议决定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诉讼的有效诉讼期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但是法律对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恰当。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是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起诉期限则是十五日。
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复议,其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复议机关已经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行政复议时效的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