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军婚中感情不和,单方面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但是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如果是军人觉得夫妻感情不和要求离婚的,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所以,我国现行法律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进行了限制。 首先,未经军人一方的同意,军人配偶不能起诉离婚。 其次,不同于普通夫妻如果感情不和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配偶起诉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原配控告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原配来讲,如果诉讼请求中没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当然不会自动判定原配和被告方离婚,重婚是无效婚姻,但嫌疑人和原配的婚
1.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2.如果夫
能,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所谓军人有重大过错,是指: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
军人的配偶不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起诉离婚。法律规定的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以军人有重大过错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最好是协议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离婚案件的起诉方是必须要出庭的。离婚案件原告只要没有特殊的原因,就必须要出庭。这是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的是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的变更,需要当事人本人同意。而且离婚也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子女的抚养问题同样也涉及到人身关系。这些涉及到人身关系的东
军人可以离婚,军人的离婚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 (1)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 (2)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