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安排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
公司不足额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了解情况并要求支付足额加班费;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 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加班费的算法如下: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公司不给职工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在一定限期内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安排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节日期间加班但未收到加班费的,应当及时向劳动保障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出维权主张时,应注意收集加班证据。 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由其查处; 2、因支付
单位安排加班不给工资: 1、协商。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4、劳动仲裁、诉讼。
加班费计算: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区分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分别按照至少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三倍、二倍、一点五倍的标准来算加班工资。如果单位为休息日加班的劳动者安排补休的,则不需要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员工不服加班安排是合法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1、工作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