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下: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及时
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劳动局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职工和用人单位(包括
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 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 4、劳动纠纷仲裁审理,通知当事人,先行调解,开庭裁决,制作仲裁裁决书。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证据由单位掌管的,一般由单位举证。例如劳动者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将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 (1)劳动纠纷仲裁的审查受理; (3)劳动纠纷仲裁前的准备:①组成仲裁庭;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③调查取证;
一般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劳动关系有异议的; 2、因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一般有以下这些: 1、对劳动关系有异议的; 2、因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问题。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双方当事人先协商,不愿协商或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再让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