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公证遗嘱效力与其他遗嘱是一致的,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
若未被推翻,则公证遗嘱一直有效。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公证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就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多份公证遗嘱,如果内容没有抵触的,都有效;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
口头遗嘱公证生效的办理方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携带相关材料,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多份遗嘱同时存在时,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此时不分立遗嘱的时间先后。除了公证遗嘱外,其他遗嘱的效力是同等的,同时存在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构成要件就有效,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的效力是: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只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就一直有效,在继承开始后,按照经公证的遗嘱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在不同层次的遗嘱之间,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在非公证遗嘱之间,最后所立的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
首先,遗嘱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 第一,立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立遗嘱人的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立遗嘱人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第四,立遗嘱人的遗嘱须是符合法
公证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公证遗嘱的生效,不仅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还需要合法的公证程序保障。违反公证程序导致公证遗嘱无效给受益人造成损失,公证机构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将证明活动与遗嘱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