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
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如果无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不相抵触,可以依照在先订立的遗嘱,如果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话,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了。
遗嘱的份数是没有要求的,几份都是可以的。遗嘱一般一份就够了,但是如果有多份,最好写明,免得有纠纷,而立遗嘱地点随意,关键是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写清楚日期,如果存在多份遗嘱的话,那么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而在同一份遗嘱中,并不需要准备更多的复
《民法典》规定如果数份遗嘱内容抵触,以最后一份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那份遗嘱为准,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多份以最后一份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
遗嘱人立多份遗嘱应该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完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也就是说,立完遗嘱之后,又立了其他遗嘱,就视为前一个遗嘱被更改了,所以应该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我国《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当遗嘱人同时立有多份遗嘱时,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是最高的了。
立遗嘱需要几份我国法律关于遗嘱的规定中并没有对遗嘱的份数做强制性要求,遗嘱只要符合生效条件就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是公证遗嘱的话,则至少需要三份。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