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的,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要按最后那份遗嘱规定的内容继承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立有数份遗嘱,如果遗嘱之间有冲突,应该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但是如果遗嘱之间没有冲突,例如分配的是不同的遗产,那数份就都是有效的。《民法典》规定,在订立遗嘱之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果相互之间没有冲突,那就都有效。如果相互之间有冲突,那冲突的部分应该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因为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数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法律规定,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所以,不管是自书遗嘱还是录音遗嘱,都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实施前,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在遗嘱继承方面,完全遵循了当时人意思自治原则,规定了不管是何种遗嘱形式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地位,
在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将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作为法定有效的遗嘱。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有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合规等。
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的,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遗嘱为准;如果立有多份公证遗嘱的,则以最后立的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立数份遗嘱一般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有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合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