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包括财产权中的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改编权、汇编权等权利。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但电影影视作品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
下列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以下形式创作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艺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人身权和美术作品财产权: 1、美术作品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所称的作品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法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有:以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形式创作的文学
文字、照片都是我们经常接触的作品,可见著作权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包括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格权专属于作者,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根据作品传播手段: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
小说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内容,是由作者所有的。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将专有出版权授予出版社,出版社有独家出版权。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