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农村土地,女儿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即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是,农村房屋,女儿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子女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一般只有使用权。 子女有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附着物属于遗产的,可以继承。 如果要建造房屋需要向相关部门依法申请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农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
父母过世后,农村的山林土地是不可以由子女继承的。除非子女的户口仍在父母所在的村集体,没有迁出,同时得到了村集体的同意才可以继承父母的林地、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一般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具体如下: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
妇女当然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妇女的土地承包有经营权、收益权、以及拆迁费用的补偿等权益,这些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妇女和男子的权利本身就是平等的。妇女结婚、离婚等并不影响其所享有的权益。
现行法律规定是: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
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女儿可以耕种,不能继承,因为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但如果女儿还是原承包人所在村农村户口,且没有地、未出嫁的情况下,可耕种并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在土地分配时考虑分配土地;如已出嫁且在婆家有地,现只可耕种原承包人耕地,权限至原承包人离世后村委会可收
根据第31条条规定,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当然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