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有工伤认定书没做伤残鉴定的工伤是可以按照工伤待遇来申请赔偿的,一般可以申请医疗的费用、还有生活的费用、以及还有护理费、住宿的费用;但如果造成伤残的话就必须要申请做伤残的鉴定。
鉴定工伤没有伤残标准的赔偿有: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等级鉴定并无具体时效的规定,伤残等级鉴定的时效最多1年。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
职工经鉴定为二级工伤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
可以去找监察大队的人来协助办理,这样的话申请的工伤赔偿会比较少,最好的办法是进行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没有工伤认定书不可以做伤残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因此,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能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时间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申请
劳动者鉴定工伤后没有伤残标准的,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目录或者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不可以。 理由: (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
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直接办到司法鉴定所办理伤残鉴定。 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要做鉴定,主要是看需要做什么鉴定。在一般情况下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1、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 2、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