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1、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2、公司法人解散后应进入清算程序,处于清算程序中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清算工作
不可以。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欠债不还的情况下,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出现法律纠纷先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分公司财产不足以负担债务,剩余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
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
可以约定分公司不承担债务,因为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责任由公司的法人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不承担债务。
公司收购公司的主体并没有变更,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公司收购以控制被收购公司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购公司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公司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民事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公司的债务和股东没有直接关系,股东的债务和公司没有关系。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
公司转让后原法人不存在,应当由转让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