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购买的商品房存在面积差异是一个普遍问题,前期预售卖房时是预估面积,后期办证时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实测面积,因此会产生面积差异。关于面积差异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对此作出约定,而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处理方法。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差异如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或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商品房买卖中欺诈的认定如下: 1、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2、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进行欺诈和恶意违约的要承担最高至双倍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的亮点。 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预报房屋中介欺诈的,购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举报;而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赔偿自己因欺诈受到的损失。 如果当事人想报警处理的,也可以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情况处理案件,如果构成诈骗罪的,警方会立案处理,追究中介的刑事责任,即使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局部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可以要求修缮以便正常使用。 整幢危房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购房者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
商品房变危房的补偿具体包括: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
商品房如果存在瑕疵,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意见,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直到房屋质量没有问题可以交房。如果开发商一直不处理房屋瑕疵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商品房面积缩水的方式是:误差未超出3%时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双倍返还。
商品房缩水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由卖方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