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股权转让中,如果是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则属于合同纠纷。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依法协商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权转让。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因此,股东质押股权不属于股
股东名册是备置于公司的一种记载股东信息的统计资料,与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单一致的股东名册对外有公示的效力,但并一定属于真实股东的名单。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受让方即取得公司股东的地位。公司有
1、当事人的详细信息; 2、出资额应精确,币种应明确;如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应当明确物权或者知识产权的的市场价值、权限归属; 3、出资年限; 4、出资人权利,包括收益分享权利,撤回出资的权利等;出资人的义务,包括债务分担比例等; 注意以下几点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转让合同需要注意:受让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转让要经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转让的必须是依合同性质可转让的部分,不能是专属于当事人自身的部分。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1、合同当事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当事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共同当事人,转让人依然存在于该合同关系中。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合同符合以下情形的能撤销: 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2、股权转让合同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 3、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股权转让可能存在四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
股权转让中,如果是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则属于合同纠纷。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依法协商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
在股权转让中,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股权转让合同违约诉讼主要是双方就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实现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发生的纠纷;2、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解除诉讼主要是指公司
股东不同意的,股份能转让。如果股东不同意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权。如果该股东不购买的,则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股东还是可以转让股份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