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分割房产的规则如下: 第一,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前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的份额,并且已经签订书面合同的,这一约定受到法律保护,在离婚时应当依照婚前约定的份额分割房产; 第二,如果一方在婚前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
首先,目前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出轨一方在离婚时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合意,财产分割的内容和方式都可以由双方自由决定,法律不会禁止。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合意
离婚时房子的分割:确定了一方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后购买的房子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不可分割。 针对结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没有过户的,则可以撤销赠予行为。即没有过户的赠予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赠予
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房产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步,看是否有婚前协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已经订立了纸质协议,约定了
再婚之后,一方所有的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不需要再分割。具体来说,对于再婚的男女双方,也能够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加上对方名
男女都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的话,就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注重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双方都存在出轨的行
婚内的房产如果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原则上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签订协议,私下约定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的,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一方无权分配,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只写了一
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钱不能一概而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三种情形,人民法院会支持当事人的返还彩礼的请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一方婚前房产是否能在离婚时参与分配,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在婚前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房产的首付由一方在婚前支付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