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孕妇犯罪的,同样应当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人民法院不得对其适用死刑,并且在服刑后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孕妇分娩后不一定就是判死刑。如果在其怀孕期间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的,则其分娩后也不会再改判适用死刑。如果法院是在其分娩后才进行审理的,则可以适用死刑。法律只是规定审判是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没有规定分娩后的妇女也不可以适用死刑。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死亡后可以开始继承遗产。
对于犯罪分子为怀孕妇女的情形,一般是不适用死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孕妇杀人,是不会判死刑的。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
孕妇犯罪不可以免除刑罚,但是对于孕妇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如果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不适用死刑,即使是被人工流产的,亦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孕妇犯罪不可以免除其刑事责任,但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停止执行死刑、宣告缓刑等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合用死刑;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不可以,只要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会因怀孕免除刑罚。但可以根据情况处以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
死刑孕妇生完通常不会再判。 1、孕妇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 2、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 犯罪不适
宣告缓刑再犯罪不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
临产孕妇满足以下条件的,理论上可以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但是实践中,一般不会对其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