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属性,因此,公司法关于二者股权的转让也有不同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 2、向股东外的人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兼人合性质,新公司法规定有限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代表股权转让已经实现。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股权转让税务未备案需要去补办。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需要在变更作出决议之日起30内在工商登记机构进行变更。补办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是: 1.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2.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
股东不配合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
股东不配合转让股权分为以下情况处理: 1、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不同意转让一半以上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
股东的股权的一般不需要对债务作出特殊处理,因为只要股东已经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就不需要在额外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这种情况转让股权的,债务由公司承担即可,不会应为股权转让而导致对债务的承担责任转移给新的受让人。 但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
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两者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增资扩股的,投资人不一定承担原股东的义务,还要看双方的约定;而股权转让之后,投资人在取得股权的同时也承担原股东的义务。
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册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方式: 1、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由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是认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