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第三,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
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
新农村规划房屋补偿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具体拆迁标准需要结合拆迁具体情况以及当地政策进行确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
土地测量允许误差3%以内,且项目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累计不得超过500平方米。大概是20cm实地距离误差,但是对于不同地图有不同的要求的,部分工程用的精度会高些,有些要求会低些。
广西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分为两种,第1种就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第2种是山区,其中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00平米的,山区的面积是不可以超过150平米的,这里的面积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广西农村的居民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再申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左右。4人以下的户75㎡以内,4人的户100㎡以内,5人的户110㎡以内以此类推;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
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宅基地拆迁标准一平米房子的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拆迁补偿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房子每平米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