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有过失的意思表示; 2、该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执行判决的司法工作人员;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上是过失心态;客观上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
执行裁定失职罪需要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3、客体要件:
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条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