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如果原告所诉事实是真实的,且对自己有利,你不妨承认事实的存在;如果原告所诉事实实部分不正确,你就否认这部分事实,然后将真实的事实加以陈述;如果原告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要全部予以否定,并提出符合客观真
答辩状应该表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答辩内容,理由,相关证据等,根据所涉及的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等问题,以及夫妻感情破裂,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答辩内容和理由。
书写离婚诉讼答辩状时,一般应当针对原告的主张进行书写。比如原告主张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需要离婚的,被告如果并不想离婚的,可以举例说明夫妻感情还未破裂。但是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原告,被告的对称。狭义当事人之一。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
被传唤人既有可能是被告,也有可能是原告。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传唤人是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对于被告资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刑事案件中是被告人。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指控有犯罪行为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既是被追究论罪的对象,又是诉讼主体和证据来源之一,在诉讼中享有法律赋予的充分的诉讼权利。
被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或者申请追加第三人。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是被指控为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的民事权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
正常情况下,原告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针对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举证证明,所以,是原告举证。如果被告同意原告的主张,就无需举证。如果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就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原告的主张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下,就是被告举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