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1、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 2、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述内容的,可以补正。
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质押合同要有的内容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合同债权质押的条件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且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还必须有可成为质押标的的合同债权应具有的特定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
在我国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指: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是将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质权人是债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 1、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品支付债权或类型物品支付债权等; 2、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 3、确定质物的状态。质物的状态是指质物的名称、数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特征有: 1、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它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 2、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要式合同; 3、专利权质押合同以向管理部门登记为生效要件; 4、专利权质押合同与一般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许可合同不同
动产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类型和金额被保证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支付债权、种类物支付债权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 3、质物状况。物质状况是指物质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是可以免责的。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
不办理质押登记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期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选择退房,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下列房屋有质量问题能退房赔偿: (一)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 (二)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房屋; (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