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 2、违反法律法规的;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承揽合同具体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合同形式的选择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他人披露秘密,不得使用或擅自允许他人使用保密的技术、工艺;承揽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交付定作物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押合同内容包括: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动产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法人股票质押应当登记,未经登记质权是没有设立的。所以也不能通过行使质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
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协议时,房屋抵押合同成立,但是不会立即生效。合同方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设立。合同生效前,虽然是合同约定的,但只是一种可能,并不实际。抵押权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
内资企业股权不能重复质押,外资企业在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出质股东可以就自己所持股权做二次质押。股权质押应当注意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设立质权,当事人需要通过书面的方法来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通常需要包括以下的5个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需要具备担保的范围;5、质押财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普通情形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成立后暂时不发生法律效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但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