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民法典(民法通则已失效)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婚约期间赠予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依据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会造成他人的损失。婚约期间的赠与有法律依据,另一方不构成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生效的,由被执行人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于有不当得利行为的行为人,一般是不会对其拘留的,受侵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财产。《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确定是按照被告所在地进行确定。即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属于债务纠纷,因此按照一般原则
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可以通过下列标准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和当事人之日起计算。因此,行使不当得利请求权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 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应当同时具备时效性。绝大多数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追诉期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