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消费者自我保护:加强知识的学习,关注新闻避免掉入消费陷阱;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必须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遇到消费欺诈可以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五百兜底”;遭遇其他消费侵权行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机关投诉。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专门法律,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的规定也散见在各个法律法规中,模糊而不成体系。不过,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打12315官方投诉电话投诉商家,或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议进行举报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法律对消费者的隐私权作出了下列保护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方法是: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协商不成的,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告知消费者自己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在消费时索要发票,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的经济权益应从以下方面来保障: 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 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 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 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5、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赔偿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
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由法律维护。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保险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对购买的保险进行说明,提供详细的情况,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主管行政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