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先提出离婚诉讼不会影响财产分割,诉讼离婚,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或者是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才会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对于财产判决不服能上诉。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服的当事人有向法院进行上诉的权利。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国务院裁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法律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如下: 1、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2、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
离婚诉讼被告提出财产分割是可以的。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可以。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是不合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对超标的部分财产裁定解除保全。因此,申请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诉讼标的的范围。
对合同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维权,需要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没有仲裁协议的;其他。
1、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受理当事人人的保全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如果不属于情况紧急的,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总的原则是应该及时作出裁定并采取措施,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