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招收工作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并且情节严重;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是故意。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满足以下要件才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1、犯罪主体限于参与招收学生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时,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必须具备“情节严重”这一要件,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在学生工作中多次徇私舞弊、屡教不改的或者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给所在部门的声誉带来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1)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学生工作的招收制度;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方面表现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时,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必须具备“情节严重”这一要件,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在学生工作中多次徇私舞弊、屡教不改的或者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给所在部门的声誉带来严重
我国的刑法对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一般是指,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把不合格的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徇私舞弊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把不合格的人员冒充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和招收。或不录用和招收合格人员。涉及此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为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将不合格的人员冒充合格人员予以录用、招收,或者将合格人员应当予以录用、招收而不予录用、招收的行为,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既遂的,法院会依照一下规定进行量刑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