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服,可在3日内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队法制科提出复议,法制科7日内必须给予答复,是否改变认定,要是法制科维持原来的裁定,就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认定,最后的认定结果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
当事人对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复核失败的,可以提起诉讼,提供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肇事在如下的三种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
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其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级或者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起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如下: 1、对原始的检验鉴定提出重新检验、鉴定; 2、对事故认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3、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等等。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书面复核;通过信访制度维权;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等。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复核失败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供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是: 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3、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 4、通过诉讼质疑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5、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就是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审查申请的规定: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审查申请之日起审查相关内容,并作出审查结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