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能撤销房产证。不动产灭失的、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房屋产权证。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如果合同双方按正规手续过户的,则不可撤销,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自己支付。
过户后房产证一般不会被撤销,但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除外。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对于取得的房产应当予以返还,带齐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资料注销登记备案。
房产证办理后不能撤销登记。但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
安置房总体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中低价商品房,第二类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前者属于个人房产,但是五年内不能够进行交易,五年后才可办理房产证,后者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房产证也是肯定有的。
房产赠与公证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房产继续过户后,房产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登记的信息是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安置房总体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中低价商品房。 第二类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前者属于个人房产,但是五年内不能够进行交易,五年后才可办理房产证,后者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房产证也是肯定有的。
不能买卖,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交易,是不能过户的。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从其订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就告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撤销方式。
房产证可以申请撤销。不动产灭失的、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房屋产权证。
房产赠与,在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时候,能够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