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根据《刑法》272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本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
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
挪用资金罪是以以下标准量刑的: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六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为六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
在上海,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挪用资金数额在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数额在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立案追究。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进行立案。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偿还或者开展营利活动,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拘役; 2、金额5万元的,处有期徒刑6个月,每增加犯罪金额1万元,刑期增加1个月; 3、员工挪用货款超过3万元,3月以上不还款的,可以定为
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标准:如果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如果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并且挪用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
团伙挪用资金罪定罪标准: (一)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的标准为:行为人作出了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