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l)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l%。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土地使用权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方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
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各是70年、50年、4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