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的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合同的书写方式: 1、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或者住所等信息; 2、写明合同的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3、写明合同的价款或报酬; 4、写明付款的方式、期限、地点及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
1、按照招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能够处中标事项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金。 2、可
发包方与承包方结合具体工程,经协商一致,可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要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
不需要。应当在申报期申报缴纳。广告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收取费用,通过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预缴相应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申报期向国税局申报缴纳。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