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牵连犯是裁判上的一罪,因而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也就是说,对牵连犯应当采用吸收的原则,按照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论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基于主观意愿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采取行为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行为不属于犯罪,而是我国刑法所鼓励提倡的行为,但犯罪中止形态是犯罪状态的,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故造成损害的,应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犯罪而着手准备犯罪工具、为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侵害了相关法益,但是已经使相关法益面临将要实现的现实危险,故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但考虑到并未造成实害结果,处罚原则是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是指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单位犯罪组织实施人具体所犯何罪还需要根据单位犯罪的情况进行确定。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如下: 1、对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
《刑法》规定: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其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1、一般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就是对单位的刑罚是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关刑罚;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其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最终未能得逞。对于未遂犯,处罚原则有二,一是可以以既遂犯罪的处罚作为参考,二是适当的从宽处罚,法条表述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将由
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 一、特殊优于一般原则。 二、重法优于轻法原则。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律竞合),是指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为:1、共同犯罪中集团首脑要对犯罪集团中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2、对主犯的处罚原则为应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来处罚,简单来说就按照共同犯罪中的全部犯罪行为来对主犯进行处罚;3、对于从犯的处罚可以从轻或
(1)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 (2)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是吸收关系,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 (3)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为手段行为、目的行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