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
虐待罪既遂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和人身权利。
虐待罪既遂量刑处罚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满足下列要件,构成虐待部属罪:即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虐待,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虐待俘虏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会破坏俘虏管理秩序,却希望或者放任发生这种危害结果。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对虐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犯罪分子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诉。
虐待俘虏罪的成立条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俘虏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且主要是对俘虏有管理责任的军职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军职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既遂的量刑如下: 1、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
虐待俘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 2、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 3、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 4、虐待伤病俘虏的; 5、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不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是的。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
虐待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虐待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