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确认破产财产。 五、确认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是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并将其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还应该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申请条件以及过程均不同,具体如下: 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 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
进行破产清算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下七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登记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三、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计划; 四、资产处置; 五、清偿债务; 六
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有债务人、享有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要由上述主体向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法人住所地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由清算组进行清算。 首先,公司破产清算指的是公司在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之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
公司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且不存在股东责任的情况下,余下债务不再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
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 3、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 4、重整程序具有强制性。 5、债务人的职权大小不同。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二、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主要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三、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