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发现商品房欺诈,可以到房管局举报。如果因为对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付的房款以及利息,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和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买房是一件大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开发商欺诈,掉进坑里。所谓商品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或者向购房人隐瞒与房屋有关的重要信息,致使购房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购买了商品房,但利益却遭受损失的情况。常见的情况有一房二卖,擅自将已出售的房屋
属于商品房欺诈的有: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
以下情形,属于常见的商品房欺诈行为: 1、销售不合格的商品房,并宣称为合格; 2、故意隐瞒真实面积牟取暴利; 3、明知房屋不符合销售条件,仍然对外销售; 4、其它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
交付房屋后发现实际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的,应当根据面积误差的大小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首先,要看双方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好的规则来处理: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为分界线。1、在3%以内
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该由法律顾问或者律师把关。
商品房广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预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的办法是: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警惕; 2、提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信誉情况和财产情况; 3、订立合同时仔细核查对方的盖章、签名是否与已知信息一致; 4、积极行使撤销权等权限。
一般情况下,可以这样进行商品房登记预告:1、需要商品房登记预告的当事人,需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2、约定后,购房者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申请;3、审核通过后,房产管理部门可以记载在登记本里面,购
进行商品房预告登记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后购房者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通过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法律规定商品房广告的效力:商品房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但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成立合同;商品房广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