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合同解除是指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或其他法定事由时,权利人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合同终止则是指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法律效果。 由此可以看出,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终止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
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计算年限,应当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的。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因单位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主体资格消灭;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约定的期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有:合同终止是存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合同解除需要通过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一)概念不同。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二)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到期属于自动终止,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续签合同或者将合同有效期依法延期的,则合同终止。对到期合同,若有未履行事宜,则签订新的协议,如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