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仍在诊断、观察期的;员工患病或者因工伤仍在医疗期内的;女员工处在三期内的等情形。
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情形。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 3、直接涉及第三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解除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 3、直接涉及第三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解除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谎报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人仅指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同时,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下列情况下可单方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经催告迟延付款的;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的情形是: 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1.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2.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