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关于定金罚则的计算方法相关问题,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定金罚则的适用,首先要确定违约方及其违约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存在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另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同时
法律规定,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履行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因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时。只有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事人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而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不适用定金罚则,而在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
定金罚则就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刑法》对罚金的判处规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确定具体的罚金数额。被执行人可以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者分期性缴纳罚金。期满不缴纳的被执行人,会进行强制缴纳。不能缴纳全部罚金的被执行人,如果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并查出被执行人有可以
关于罚金的规定如下: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3、如遇不可抗拒的灾难,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4、根据规定,罚款金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5、根据规定,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通说认为,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持此观点的理论依据二:一是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其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在该处罚决定被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推翻之前应推定其具有法律效力;二是推定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符合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