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房拆迁职工安置如下:承租人与公房产权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公房产权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对其进行安置。
拆迁安置房满5年取得房产证能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补偿的关键是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
房屋征收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1、如果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国务院590号令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 2、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时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
拆迁不给安置房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直到补偿后再签订拆迁协议;经被拆迁人申请,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租赁住房拆迁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对使用权人进行安置。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相应损失的赔偿,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对其进行安置、一并补偿搬迁损失。
这个应当是按照安置房屋超出原房屋的面积大小累进计算房价,也就是说超过10平方米部分按900元/平米计价,超过25平方米部分中的15平方米部分按1600元/平米计价,依次类推。协议约定120平米只需交8000元,而实际130平米需交14万,明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权的,房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支付的,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补偿的内容包括: 1、对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可能会有,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所以,补偿金可能会有因调换房屋差生的价差、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现在的回迁房和商品房的质量是一样的,只是后来配套的物业服务不一样,目前的回迁房土地基本上是出让地,税费和商品房交易的税费相同,以后拆迁的价格也基本上是一样的。如果有回迁房房产证的话,买回迁房还是可以的。不过没有回迁房产权的,最好谨慎购买。
拆迁安置房的事宜包括: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