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6
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三个月内可以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期限内不履行决定或者是行政复议,相关机关可以在三个月内移交给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对于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三个月。如果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该处罚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则在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予以执行。
处罚决定以后还可以行政复议。相对人若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事实,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行政法规由国务院依据宪法、法律单独制定或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制定。如国务院公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行政处罚的程序分为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一、一般程序包括:调查、审核、决定、送达四项程序。 二、简易程序包括: 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的范围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 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是这样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1年最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第二十七条作出了如下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是: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程序的过程。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