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没有补偿金,其他情形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是否有补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的,一般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