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1
丢失枪支不报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是:客体构成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客观构成是法定主体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主体构成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主观构成是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非法持有枪支罪会判几年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基本量刑起点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如果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行为的相关情节达到严重程度,则
抢夺枪支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是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而故意夺取。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丢失枪支不报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或者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
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罪,在中国除军人或特殊岗位外,持有枪支属于非法,被发现看犯罪情节,初犯可以从轻,减轻。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