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办理程序包含调查取证、听证程序、行政处理、治安调解执行等这几项。调查取证主要是询问、鉴定、辨认、检查、勘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措施等工作。听证程序包含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等程度,还有听证的举行程序等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这一范围同时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行为的监督范围; 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的范围,也决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
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的案由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书写: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原则上仍适用作为类案件案由结构,但又要体现此类案件的特色,其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
行政诉讼不立案裁定应当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原告不服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不接受起诉书、不出具书面证明书、不一次性通知当事人需要纠正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
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过程一般需要六个月;但情况特殊的,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需要四十五日;如果该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的,则需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