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 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 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
没有出生证明,不可以上户口。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弃婴没有出生证明的,要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之后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该福利机构收养并依法为其申报户口登记,公民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如果公民已私自收留的,要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然后去公安机
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要上户口是带齐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要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没有出生证明还可能是弃婴,对于弃婴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携带孩子父母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已经起好的名字以及出院时的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是农村产妇在家中接生的,直接去乡镇卫生院开具即可。一定要问清楚医院办理的时间,根据医院的办理时
可以的。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
小孩出生证明可以用来办理户口,办理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