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3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是为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而制定的法规,2017年5月31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2017年5月31日起实行。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或者法规进行设定。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有: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情形如下: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或者是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七十岁以上的人,怀孕的人或者哺乳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也可以免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
未办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应当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工商行政处罚措施有: 1、经营者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需要登记的经营活动,或者从事其他违反规定的经营活动; 2、非我国法域企业,未经登记,擅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设立代表机构,从事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活动; 3、从事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行为;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