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无偿合同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也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
合同管理的原则有: 1、合同范本要完善、合规、易读; 2、合同审批要严谨,各审核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合同签订要合法; 4、合同保管要规范。
仓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 4、交付约定,包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
附条件的合同的内容: 1、附条件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事实,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事实,具有不确定性; 2、附条件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