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
股东直接诉讼的概念:股东利益受损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代表诉讼制度的概念:当公司权利受到损害,且公司未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时,由股东代表公司对侵害人提出诉讼。
有以下情形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对于起诉解散公司的诉讼费,如果属于破产案件的,可根据破产财产的总额,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来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且破产申请费用是在破产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破产案件依据
股东的诉讼权表现在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任何股东,无论持股比例,都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股东在法定情形下还可能代表公司诉讼。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条件主要包括: 1、公司的治理状态陷入冲突和僵局; 2、如果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申请主体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股东不是想解散公司就可以解散,必须出现法定解散情形才可以解散: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提起股东解散公司诉讼的相关规定如下: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持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
1、产生原因不同。简单的讲,股东派生诉讼是在公司本身权利遭受侵犯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性质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
民事纠纷不会影响孩子政审。政审主要是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是否有抵触行为的;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是否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行为等,民事诉讼不在考核不合格的范围
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股东为原告。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 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