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在我国公司这个企业法人的权利包括:公司法人有享有法人财产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等重大经营性文件。公司法人的义务包括:公司法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人的利益,造成公司和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具体都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在过了诉讼时效后行使,而先履行抗辩权等是在当事人互负债务时行使。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债务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其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利。
法人代表的权利: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2、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 3、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主要包括: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
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这里所说的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只有法定代表人才会存在可以在多个公司任职的情况。 但是如果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多个公司是经营同类或近似类业务的,存在竞争关系的,则其不能同时担任这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这违反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 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节省交易成本。 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两个以上债权人同时对同一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特征如下: 1、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保全制度的一种; 2、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限制性; 3、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补充; 4、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权利义务的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