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遗弃被继承人的,是不能继承其遗产的。如果当事人已取得被继承者的原谅,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且代位继承是指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放弃可以由其它直系亲属继续继承。
放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根据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费用要按照遗产价格的比例来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公证处问问具
首先继承从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关于财产继承权的行使期限问题,要分两种情况: 一、对于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而发生继承纠纷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恢复请求权。此权利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行使,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放弃继承权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是表明放弃继承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明,但是否进行公证,由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必须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其中,口头的意思表示容易被歪曲篡